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复审的程序,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7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25-85786107
联系人:施老师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互相转告,逾期未按要求申请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将不再进行助学金的补发。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公示.xlsx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