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定于2021年3月19日—3月21日三天进行。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学期缺考、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违反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及作弊、所考成绩为0分者(即考试成绩登记为“0”分)无补考资格。
2.补考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补考名单包括上学期理论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以及按照规定办理了缓考手续且审核通过者。
4.请各分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补考准备,安排好复习计划,并对相关学生做好诚信考试教育。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考试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18日
